低团费未必低消费 随团出游需谨慎
创建时间:2009-11-21 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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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黄金周,是外出旅游的大好时机。但每年全国假日办仍不断接到相关投诉,投诉焦点主要包括部分旅行社擅自降低服务等级标准,缩短旅游行程,增加购物时间,在吃、住、行、游、购、娱标准上大打折扣,导游服务未尽职责等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游客,在随团外出旅游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条线路多种价格 低团费未必低消费 春节期间,家住本市河西区的刘先生随本市某国际旅行社到泰国旅游,按照该旅行社广告中的报价,他从同一条线路2000多元至4000多元不等的价格当中,选择了相对比较便宜的3180元一档,并签订了相关合同。费用中包含了签证费、往返机票、机场建设费、七天的食宿以及所有景点的门票,另需交每天20元人民币小费,除此之外旅行社没有再告诉还需要交钱。结果没有料到,到了泰国以后,泰国地接社却突然增加了几项少则1350元、多则1920元人民币的自费旅游项目,所有游客任选一项,否则就不接待,由于国内组团社无法左右泰国地接社,刘先生无奈只好交了1350元了事,本来高高兴兴的出境游,被搅得一团糟。 据了解,目前各类旅游广告铺天盖地,无处不在。其中,以低价格吸引游客的广告最为多见,一些出境游的团费更是令人难以置信地便宜,游客往往禁不住诱惑,欣然参团,殊不知极有可能掉入旅行社设置的低价陷阱。这些旅行社往往放弃从团费中赚取利润,也就是常说的“零团费”或“负团费”,转而通过向游客推销自费项目赚取游客的消费回扣来弥补团费的不足部分。 需明确团费价格构成 自费项目应自愿参加 据国家旅游局有关人士介绍,“零团费”和“负团费”现象已引起国家旅游局的高度重视。为此,中泰两国国家旅游局曾于2000年就“零团费”和“负团费”问题签署了备忘录。 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游客,参团旅游并非价格越低越好,一定要做到理智消费。游客随团旅游,特别是去东南亚旅游,在与旅行社签合同前一定要明确团费的价格构成,弄清楚哪些费用需要自理。另外,要坚持自费项目自愿参加的原则,游览景点的地点和次数应在行程计划中明示,凡行程计划安排之外的自费项目,游客有权拒绝参加,旅行社和导游也不得强迫游客参加。一天逛四五个商场 旅游团变成“购物团” 本市的孙女士日前随本市某旅行社到港澳旅游,在旅游的过程中她发现,导游每天安排的行程非常“紧凑”,其中大都是到商店或购物点去“逛”,最多时一天要逛四五个商场,而真正花在景点上的时间却屈指可数。而且导游在购物点和景点的时间安排上也是区别对待,一到景点导游就催促游客快点走,并限定集中时间。但是一到购物点,导游却任由游客逗留,出来得越晚越好。等所有游客都集中上车后,还要等候导游去“结账”,具体等候的时间长短则完全由游客们购物的数量来决定。据导游自己透露:“带游客去购物,如果游客不买商品,导游能得佣金;游客购买商品,导游能得回扣,也就是说,导游不怕游客不买东西,就怕游客不进商店。” 莫成旅行社获利工具 切忌轻率购买纪念品 据国家旅游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导游的工资构成是底薪加出团补助费,出团补助费视各旅行社的情况而定,一般导游带团一天补助30元至50元,所以导游的工资水平普遍不高,而且并非每家旅行社都给导游基本工资,因此安排游客定点购物拿回扣就成为旅行社和导游收入利润的主要部分。 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外出旅游,不要完全相信导游的话,在购物时最好货比三家,对于各个景点及路边小店出售的大同小异的纪念品、土特产最好不要动心,确实值得一买的,得讨价还价,切忌轻率购买。因为凡旅游购物点出售的商品不仅“大路货”较多,价格也要比正规商场高出许多,一不留神还有可能买到假货。 游览安排不断“缩水” 服务内容大打折扣 马先生日前在随某旅行社赴海南旅游期间发现,地接社所安排的吃、住、游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出现“缩水”现象,与组团社提供的行程表中规定的标准大相径庭╠╠╠计划中的豪华大巴变成普通客车;下榻的星级酒店也成了招待所;团餐一顿饭八菜一汤的标准虽然没变,但都成了“袖珍”型。而且,为了不让游客抓住把柄,组团社在与游客签订的合同当中也已经为地接社的“不轨行为”合理化进行了“理论”上的铺垫。他发现,虽然地接社私自将合同中的住宿条件由星级宾馆降为招待所,但在合同上,酒店标准一般只标“相当于”几星级,而实际入住的极有可能低于该标准,而且地理位置相对偏僻;在合同中团餐只注明几菜几汤的标准,却有意回避了究竟是多少人一桌。 签订规范性旅游合同 行程约定越详尽越好 国家旅游局有关人士表示,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部分旅行社没有使用有关行政部门推荐的规范性旅游合同,而是只顾自身利益,使用单方面制定的不公平格式合同,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很难预测到其中的陷阱;二是旅行社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一些小旅行社经营行为不规范;三是行业自律将重点放在旅游宾馆、饭店的设施及旅行社规模等硬指标上,对旅行社从业人员、规范制度等方面缺乏有效措施。 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为此提醒游客,在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看是否有详尽的行程安排表,并要仔细审阅合同条款,关于旅游行程路线、所乘交通工具、住宿及用餐标准、往返时间等相关约定都要写进合同中,越详尽越好,而且概念不能模糊,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降低导游中途随意改动安排的可能性。对于不公平的合同,游客则有权拒签或要求重新签订